天盛公司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執行發票開具新規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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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17-7-4 10:27:49 |
近日,由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2017年第16號公告將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予以了明確,要求自2017年7月1日起,銷售方為公司、非公司制企業法人、企業分支機構、個人獨資企業、合伙企業和其他企業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,應填寫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。在得知這一新規定后,經公司辦公會討論,要求財務部提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,第一時間通知符合要求的顧客及做好解釋工作,并請有需要的顧客將稅號或信用代碼證號發給天盛財務存檔,以便隨時開票使用。 這次新規定的出臺,對財務工作提出了更嚴謹的要求,天盛公司將一如既往地遵循客觀性原則,秉承實事求是的財務工作精神,嚴格按實際交易內容開具發票,對需要填開稅號的單位納稅人信息進行統一保存,既方便自身工作,也為顧客節省了時間。 【淮安天盛 財務部】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