響應稅率調整新政 及時做好相關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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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18-5-24 10:48:26 |
根據財政部、稅務總局財稅〔2018〕32號關于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中規定,自2018年5月1日起,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,原適用17%和11%稅率的,稅率分別調整為16%和10%。我公司系天然氣銷售行業,原適用增值稅率11%,根據文件要求,自5月1日起將調整為10%。
為響應稅收新變化,順利做好過渡工作,天盛財務及時與稅控開票系統服務單位聯系,做好開票系統升級的同時,為了保證客戶利益,將5月1日前顧客的加氣記錄做了詳細統計,尤其對于需要開專票的客戶,天盛財務及時與客戶做好對接,在5月1日前按11%稅率將發票開給客戶,以便顧客可以按11%稅率抵扣,保證了客戶利益,維系了良好合作關系。
【天盛公司財務部】 |